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6)。
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延长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当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曾胜强先生的发函,提议将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并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2021年8月6日,曾胜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4,677,171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32%,为持有公司3%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会认为,曾胜强先生书面提出增加本次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案人主体资格、提案时间、程序以及提案内容符合的相关规定,同时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1年7月24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审议方式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9日(星期四)14: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8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9:15至2021年8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
表决。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16日(星期一)。
7. 会议出席对象
(1)2021年8月16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 审议《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提案已经2021年7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24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提案2.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以上提案已经2021年8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7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各参会股东投票表决后,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 登记时间:2021年8月17日9:00-12:00,13:30-16:00;
6. 登记地点:深圳光明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7. 联系方式:
联系人:傅德亮、邱帝围联系电话:0755-26490118
联系传真:0755-26490099邮箱:ir@szzt.com.cn邮编:518132
8.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 关于提请增加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7”,投票简称为“证通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8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8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
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8月19日在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提案 | √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1.00 |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2、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者,视为无效委托;
3、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三项都不选,视为弃权;
4、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