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通电子”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证通电子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证通电子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深圳市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云计算”)、深圳市证通佳明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明光电”)、长沙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云计算”)、深圳市证通金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通金信”)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保障子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合计2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不超过2年,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内,公司根据需要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并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银行名称 | 授信额度(万元) | 担保情况 |
深圳云计算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000 |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为深圳云计算提供担保,公司为深圳云计算该融资事项向高新投提供反担保(含保证及/或资产抵质押反担保)。 |
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 3,000 | 公司和高新投为深圳云计算提供担保,公司为深圳云计算该融资事项向高新投提供反担保(含保证及/或资产抵质押反担保)。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1,000 | 公司根据需要提供担保 | |
佳明光电 | 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 3,000 | 公司和高新投为佳明光电提供担保,公司为佳明光电该融资事项向高新投提供反担保(含保证及/或资产抵质押反担保)。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2,000 | 高新投为佳明光电提供担保,公司为佳明光电该融资事项向高新投提供反担保(含保证及/或资产抵质押反担保)。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1,000 | 公司根据需要提供担保 | |
证通金信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1,000 | 公司根据需要提供担保 |
长沙云计算 | 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 | 6,000 | 公司根据需要提供担保 |
合计 | 20,000 |
以上银行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胜强、许忠桂根据需要为子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授信额度内,具体借款额度、借款期限、借款利率、及担保条件(如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等)、反担保条件(如反担保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等)等相关事项,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担保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以及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及反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公司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需要时做出决定并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法律文件。
公司子公司将与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对手方进行交易,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公司持股 比例 |
深圳云计算 | 2016年9月13日 |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大道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 | 杨义仁 | 10,000 | IDC及云计算业务 | 100% |
二期801
二期801 | ||||||
佳明光电 | 2010年03月12日 |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路大道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301 | 曾胜强 | 2,000 | LED | 100% |
证通金信 | 2003年08月06日 |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10#楼401.402 | 曾胜强 | 10,000 | 金融电子 | 100% |
长沙云计算 | 2015年11月26日 | 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北路四段635号 | 杨义仁 | 35,000 | IDC及云计算业务 | 100% |
高新投 | 2011年4月1日 |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23单元 | 刘苏华 | 700,000 | 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等业务 | 0% |
1.1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324,349.3637 | 46.3356% |
深圳市罗湖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189,479.9730 | 27.0686% |
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 | 186,170.6633 | 26.5958% |
2.202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20 年末(经审计) | 2020 年(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深圳云计算 | 28,449.41 | 17,645.68 | 10,803.73 | 4,886.44 | 714.97 | 652.65 |
佳明光电 | 33,290.14 | 37,105.85 | -3,815.72 | 7,394.53 | -2,723.60 | -2,143.85 |
证通金信 | 43,621.15 | 14,380.29 | 29,240.85 | 17,426.10 | 595.37 | 529.70 |
长沙云计算 | 106,794.28 | 74,035.32 | 32,758.95 | 11,509.55 | 847.00 | 804.52 |
高新投 | 851,262.20 | 88,348.53 | 762,913.67 | 62,507.71 | 48,479.11 | 35,574.12 |
3.2021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21年年末(经审计) | 2021年(经审计) |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深圳云计算 | 82,146.19 | 70,292.05 | 11,854.14 | 7,127.71 | 1,143.71 | 1,050.41 |
佳明光电 | 27,517.48 | 30,256.91 | -2,739.43 | 6,727.75 | 1,010.75 | 1,005.57 |
证通金信 | 43,897.07 | 13,999.71 | 29,897.36 | 12,503.27 | 757.08 | 656.50 |
长沙云计算 | 128,487.50 | 89,367.32 | 39,120.18 | 17,015.92 | 1,457.73 | 1,361.23 |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2021年年末(未经审计) | 2021年(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高新投 | 884,107 | 103,913 | 780,194 | 79,259 | 63,173 | 48,572 |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具体协议将在本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签署相关合同时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信用记录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处可控制之内,获得该授信额度将有助于子公司拓展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云计算、佳明光电申请的不超过1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由高新投提供担保,公司为深圳云计算、佳明光电该融资事项向高新投提供反担保,有助于深圳云计算、佳明光电该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担保。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为深圳云计算、佳明光电融资事项向高新投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担保及反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向高新投提供反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为深圳云计算、佳明光电融资事项向高新投提供反担保事项已履行了董事会的审批程序,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为深圳云计算、佳明光电融资事项向高新投提供反担保。
七、累计担保的数量及逾期的数量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本次公司拟为子公司该融资事项向高新投提供反担保。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57,173.17万元,占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57%;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为177,173.17万元,占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13%。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八、其他说明
高新投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云计算、佳明光电向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1,000万元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将增强公司的偿债保障,有利于降低成本。本次公司为深圳云计算、佳明光电该融资事项向高新投提供反担保有助于深圳云计算、佳明光电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公司将根据该担保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并注意投资风险。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事项及为深圳云计算、佳明光电融资事项向高新投提供反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于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及为深圳云计算、佳明光电融资事项向高新投提供反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保荐代表人签字: | |||
吴 斌 | 谭 智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