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事项所涉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四家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金额总计不超过72,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其中长沙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向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金额5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不超过15年,剩余22,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不超过2年,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根据需要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以及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 银行等金融机构名称 | 授信额度(万元) | 担保情况 |
深圳市证通金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通金信”)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000 | 公司根据需要提供担保。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 1,000 | 公司根据需要提供担保。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区支行 | 1,000 | 公司根据需要提供担保。 | |
深圳市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云计算”)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 1,000 | 公司根据需要提供担保。 |
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 3,000 | 公司和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投为深圳云计算提供担保,公司为深圳云计算该融资事项向高新投提供反担保 |
(含保证及/或资产质抵押反担保)
(含保证及/或资产质抵押反担保) | |||
深圳市证通佳明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明光电”) | 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 2,000 | 公司和高新投为佳明光电提供担保,公司为佳明光电该融资事项向高新投提供反担保(含保证及/或资产抵质押反担保)。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 1,000 | 公司根据需要提供担保。 | |
长沙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云计算”)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4,000 | 公司根据需要提供担保。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望城支行 | 4,000 | 公司根据需要提供担保。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2,000 | 公司根据需要提供担保。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雷锋支行 | 2,000 | 公司根据需要提供担保。 | |
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 | 50,000 | 公司根据需要提供担保。 | |
合计 | 72,000 |
以上银行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胜强、许忠桂根据需要为子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授信额度内,具体借款额度、借款期限、借款利率、担保条件(如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等)、反担保条件(如反担保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等)等相关事项,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担保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以及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及反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公司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需要时做出决定并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法律文件。
公司子公司将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交易对手方进行交易,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子公司
公司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营业务 | 公司持股比例 | 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是否超过70%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证通金信
证通金信 | 2003年08月06日 |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莲城社区南海大道3025创意大厦406 | 曾胜强 | 10,000 | 金融电子 | 100% | 否 | 否 |
深圳云计算 | 2016年9月13日 |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大道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801 | 杨义仁 | 20,000 | IDC及云计算业务 | 100% | 否 | 否 |
佳明光电 | 2010年03月12日 |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路大道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301 | 曾胜强 | 2,000 | LED | 100% | 是 | 否 |
长沙云计算 | 2015年11月26日 | 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北路四段635号 | 杨义仁 | 45,000 | IDC及云计算业务 | 100% | 是 | 否 |
2.第三方担保机构
公司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营业务 | 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是否超过70%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高新投 | 2011年4月1日 |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23单元 | 樊庆峰 | 700,000 | 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等业务 | 否 | 否 |
2.1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324,349.36 | 46.34% |
深圳市罗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89,479.97 | 27.07%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86,170.66 | 26.60% |
3.2021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公司名称 | 2021年末(经审计) | 2021年(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证通金信 | 43,897.07 | 13,999.71 | 29,897.36 | 12,503.27 | 757.08 | 656.50 |
深圳云计算 | 82,146.19 | 70,292.05 | 11,854.14 | 7,127.71 | 1,143.71 | 1,050.41 |
佳明光电
佳明光电 | 27,517.48 | 30,256.91 | -2,739.43 | 6,727.75 | 1,010.75 | 1,005.57 |
长沙云计算 | 128,487.50 | 89,367.32 | 39,120.18 | 17,015.92 | 1,457.73 | 1,361.23 |
高新投 | 883,505.23 | 105,799.17 | 777,706.07 | 79,259.44 | 62,098.99 | 45,955.09 |
4.2022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公司名称 | 2022年末(经审计) | 2022年(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证通金信 | 46,602.13 | 16,597.51 | 30,004.62 | 16,771.38 | 185.91 | 107.27 |
深圳云计算 | 67,225.65 | 45,015.59 | 22,210.06 | 8,841.47 | 298.17 | 355.92 |
佳明光电 | 42,654.75 | 53,639.74 | -10,984.99 | 2,190.33 | -7,177.10 | -8,251.66 |
长沙云计算 | 145,167.97 | 95,783.20 | 49,384.77 | 18,780.11 | 279.82 | 264.59 |
公司名称 | 2022年末(未经审计) | 2022年(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高新投 | 953,648.40 | 108,207.39 | 845,441.01 | 98,020.74 | 91,728.61 | 67,660.89 |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具体协议将在本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签署相关合同时签署。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事项,将有助于子公司拓展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被担保的子公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及反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该担保及反担保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资金循
环情况良好,具备的良好偿还债务能力,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的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针对本次担保及反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担保及反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资金使用成本,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及反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担保及反担保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事项及为深圳云计算、佳明光电融资事项向高新投提供反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于本次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及为深圳云计算、佳明光电融资事项向高新投提供反担保事项无异议。
五、累计担保的数量及逾期的数量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本次公司拟为子公司该融资事项向高新投提供反担保。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58,398.43万元人民币,占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2.80%;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为230,398.43万元人民币,占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1.34%。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六、其他说明
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向高新投等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有助于子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公司将根据该担保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