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王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