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9054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东晶电子 | 股票代码 | 002199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坤 | 黄娉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 | 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 | ||
电话 | 0579-89186668 | 0579-89186668 | ||
电子信箱 | ecec@ecec.com.cn | ecec@ecec.com.cn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93,506,690.58 | 96,350,354.64 | -2.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310,499.51 | -10,367,340.82 | -9.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1,022,792.70 | -11,292,161.38 | 2.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74,843.72 | 15,379,082.13 | -102.4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65 | -0.0426 | -9.1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65 | -0.0426 | -9.1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1% | -2.28% | -0.7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18,326,237.17 | 478,193,288.51 | 8.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70,442,039.67 | 381,752,539.18 | -2.96%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9,40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北京千石创富-华夏银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东晶电子定向增发单一资金信托 | 其他 | 14.80% | 36,036,036 | ||||||
李庆跃 | 境内自然人 | 10.59% | 25,783,260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02% | 24,399,453 | 质押 | 16,481,853 | ||||
宁波天沃贸易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40% | 13,150,000 | ||||||
吴宗泽 | 境内自然人 | 2.02% | 4,924,350 | ||||||
方琳 | 境内自然人 | 1.91% | 4,645,455 | ||||||
臧凤鸣 | 境内自然人 | 1.65% | 4,022,837 | ||||||
池旭明 | 境内自然人 | 1.60% | 3,904,349 | ||||||
拉萨睿达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7% | 3,332,000 | ||||||
方伟芳 | 境内自然人 | 1.06% | 2,582,3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7,917,6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6,481,853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4,399,453股;股东臧凤鸣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4,022,837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股东拉萨睿达投资咨询管理有限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3,332,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股东方伟芳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582,3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公司其余前10名普通股股东未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 公司无控股股东 |
变更日期 | 2019年06月10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关于公司股东解除表决权委托暨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详见巨潮资讯网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19年06月11日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
变更日期 | 2019年06月10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关于公司股东解除表决权委托暨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详见巨潮资讯网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19年06月11日 |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2019年上半年,受国内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及中美经贸摩擦等不利因素影响,国内电子信息产业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仍然较多,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环境与竞争形势依然严峻,公司石英晶体元器件产品的销售单价的下行压力仍未有效缓解,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仍处于亏损状态。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50.67万元,较上年同期9,635.04万元同比下降2.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1.05万元,较上年同期-1,036.73万元同比下降9.10%;截至2019年6月底,公司总资产51,832.62万元,较上年度末47,819.33万元上升8.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7,044.20万元,较上年度末38,175.25万元下降2.96%。
报告期内,公司石英晶体元器件的生产及销售状况基本保持稳定。随着5G商用步伐加快等行业利好因素的驱动,公司将更有针对性的加强优势产品的研发、生产与市场拓展,争取更为积极的订单和收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动研发创新。截至2019年6月底,公司拥有专利42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36项,报告期内新增专利授权8项。
2019年5月,为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和经营状况,实现公司主营业务转型,公司筹划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拟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英雄互娱。英雄互娱现为新三板挂牌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移动网络游戏开发商及发行商。截至目前,公司已披露了本次重组预案,公司、交易相关方及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2)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公司已执行上述规定。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已执行上述准则。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已执行上述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上海乾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新设 | 未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