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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云投: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审查了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认为: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2021年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12月31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管理层向董事会提交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管理部门交流,查阅公司的管理制度,我们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2021年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不具备向股东分红条件,故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合理的,也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的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2022年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马福斌先生、王璟逾先生、杨自全先生、邹吉虎先生、徐高源先生已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此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对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并制定相应措施解决所涉及的有关问题,我们认为公司切实结合了自身实际情况,所制定的措施符合公司现状。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落实所制定的措施,努力消除影响持续经营的各项因素,保障公司可持续性发展,以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周洁敏 纳超洪 程士国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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