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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交投:独立董事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马子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整体的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一)出席2022年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后,亲自出席了6次董事会会议,对6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议并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本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马子红62400

(二)出席2022年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了7次股东大会,包括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6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列席参与了年内的4次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切实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2022年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本人根据相关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以下六项意见:

(一)2022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就会议审议的关于申请反向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云交投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申请开展反向保理业务,有助于公司通过多种融资渠道,缓解公司自身资金压力,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就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审查了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有关文件的规定,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在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向本公司的股东、股东控制的企业、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它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情形;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2022年6月30日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就会议审议的关于申请反向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云交投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申请开展反向保理业务,有助于公司通过多种融资渠道,缓解公司自身资金压力,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就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在担任公司2019年至2021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就会议

审议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和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对关联交易事项和本次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次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市场、客户需求及生产经营等情况发生变化而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调整,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发生的,符合公司2022年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本次预计的2023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2023年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合理。公司2022年1月至11月的部分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是受市场变化、交易对方内部原因及公司自身需求变化等影响导致。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1月至11月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实际发生额超过预计额度的个别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将及时对2022年度预计进行了补充,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事项。经审阅本次拟聘任的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人员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聘任唐家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杨国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4.关于2022年度董事长、副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事项。

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董事长、副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助于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与绩效管理,充分发挥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激励作用。同意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董事长、副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就会议审议的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组建联合体参与“宣威至会泽高速公路生态环境保护及提升”项目的公开招标并顺利中标,有助于公司增加业务订单储备,提高公司未来业绩,对公司改善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将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因参与公开招投标程序而形成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根据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要求,年度内召集召开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相应意见。参与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和《绩效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研究,对公司2022年度董事长、副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进行了讨论,对2022年度考核的有关情况提出了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后,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五、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在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后,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积极向公司经营层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并提出了调整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通过电话、传真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跟进、审查、监督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随时掌握其决策程序和

实施情况。对于需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详细听取相关情况报告,深入调查研究,客观如实发表独立意见,切实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六、其他事项

在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后,本人未行使特别职权,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2023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照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持续审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合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联系方式

姓名马子红
电子邮箱mazihong@163.com

独立董事:马子红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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