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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鼎新材: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1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8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现行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执行。根据财会〔2019〕6号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的规定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公司依据上述规定及要求,对现行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三、变更内容

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主要进行以下变动:

(1)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在利润表中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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