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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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接到公司股东顾清波先生及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集团”)的通知,获悉顾清波先生及九鼎集团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解除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 大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数(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顾清波 | 是 | 2,913,387 | 2018年11月22日 | 2019年11月8日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3.15% | 0.88% |
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 | 非第一大股东,是一致行动人 | 7,086,613 | 19.82% | 2.13%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顾清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92,576,5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5%。本次质押解除后,顾清波先生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35,165,468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7.9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58%。
九鼎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35,754,3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5%。本次质押解除后,九鼎集团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14,3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0.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0%。
三、备查文件
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