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1 |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 公告编号:2020-26 |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0月12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和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
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曹亚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雷志高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股东大会审议提案1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会议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计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1.01 | 选举曹亚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雷士高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非累计投票议案 | ||
2.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0年10月9日、10日(8:30—11:30,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10月10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或信函)地点: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邮编:226500,传真号码:0513-80695809)。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tl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亚伟、李婵婵 电话:0513-87530125 传真:0513-80695809
联系地址: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邮编226500)
2、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5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1”,投票简称为“九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提案1.00选举非独立董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0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计投票议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应选人数2人 | |||||||||
1.01 | 选举曹亚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雷士高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非累计投票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2.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委托人持有股数: | 委托人股东账户: |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