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A股)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或“公司”)A股配股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金风科技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A股)预计额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与关联方在2020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2019年1-9月及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日常关联交易 | 2019年1-9月 | 2020年 | |
实际发生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预测金额 | |
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 |||
销售产品 | 0.01 | 0.00% | 1.33 |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其中:销售产品 | 769.65 | 4.12% | 2,125.98 |
提供服务及其他 | 55.17 | 2.31% | 110.40 |
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提供服务及其他 | 8.93 | 0.37% | 9.83 |
接受服务 | 0.00 | 0.00% | 5.63 |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采购材料 | 24.66 | 0.15% | 47.59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高建军注册资本:9,000万元成立日期:2005年10月13日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主要经营业务: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经营;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销售;发电成套设备、矿产品、化工产品的销售;新能源技术的开发、研究、推广服务。
2、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6月30日 | |
资产总额 | 465,126.79 | 525,560.33 |
净资产 | 408,766.75 | 408,248.06 |
2018年1-12月 | 2019年1-6月 | |
营业收入 | 15,118.75 | 7,522.49 |
净利润 | 44,898.18 | -507.46 |
3、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公司主要股东,持有公司581,548,837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6%,该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二)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斌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成立日期:1985年9月5日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12号主营业务:风能、太阳能的开发、投资;清洁能源、水利、水电、电力、供水、清淤、滩涂围垦、环境工程、种植业、养殖业、旅游业的投资;投资咨询;资产托管、投资顾问;机械成套设备及配件的制造、销售;承包境内水利电力工程和国际招标工程;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
2、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6月30日 | |
资产总额 | 8,024,974.62 | 8,619,951.63 |
净资产 | 4,040,465.63 | 3,939,785.66 |
2018年1-12月 | 2019年1-6月 | |
营业收入 | 728,911.44 | 443,327.31 |
净利润 | 289,149.57 | 195,005.76 |
3、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公司主要股东,持有公司445,008,917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53%,该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
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高建军注册资本:10亿元成立日期:2012年7月6日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7号经营范围:风能投资及资产管理
2、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6月30日 | |
资产总额 | 680,579.68 | 696,134.12 |
净资产 | 169,027.73 | 174,392.11 |
2018年1-12月 | 2019年1-6月 | |
营业收入 | 70,691.65 | 40,738.38 |
净利润 | 3,054.34 | 5,197.52 |
3、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建军先生同时担任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该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董事武钢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曾经担任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该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四)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蔡报贵注册资本:41,342.4万元成立日期:2008年8月19日住 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各种磁性材料及相关磁组件;国内一般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及进出口业务的咨询服务(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除外)。
2、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6月30日 | |
资产总额 | 207,029.97 | 221,247.19 |
净资产 | 111,149.20 | 112,489.78 |
2018年1-12月 | 2019年1-6月 | |
营业收入 | 128,933.99 | 78,026.32 |
净利润 | 14,719.58 | 5,890.26 |
3、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裁曹志刚先生同时担任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该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公允定价为原则,价格为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2、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已签署框架协议。同时,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根据市场价格,按次签订相应合同并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产品销售及原材料采购,有利于扩大公司的销售及采购渠道;各项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行。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金风科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A股)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曹志刚先生、卢海林先生、高建军先生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风科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A股)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黄天祐先生、魏炜先生、杨剑萍女士发表独立意见1)公司对于2020年度与关联方交易金额的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预期的业务需求,均属于公司日常业务范围,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是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2)审议《关于金风科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A股)预
计额度的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本议案中关于公司与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销售产品类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议案。
本事项中关于公司与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销售产品类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其中关于公司与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销售产品类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法》等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0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关联方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A股)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石 迪 吴 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