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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科技:关于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1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办理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收到公司股东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风能公司”)的通知,风能公司因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需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情况

风能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事项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批,并获得《关于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0〕56号),确认风能公司发行面值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1日在深交所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020年5月19日,风能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45,000,000股无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售流通股质押给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该部分股份划转至风能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用于对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股票和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上述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至出质人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后终止。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 股数(万股)质押开始日期质押到期日质权人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用途
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大股东14,5002020年5月19日至出质人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后终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4.93%用于对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股票和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合 计-14,500---24.93%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风能公司持有公司581,548,837股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3.76%。本次股份质押后,风能公司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73,49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7.03%,占公司总股本的6.47%。公司将根据风能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日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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