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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统股份: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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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及监事会主席的选举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内控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6次(现场会议3次,通讯表决会议3次),其中第六届监事会共召开监事会会议(现场会议1次,通讯表决会议1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3月26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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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9年4月22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19年8月21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2019年9月29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2019年10月21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六)2019年10月23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述相关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等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内部控制体系也在逐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法违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能够按照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准则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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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健全,运行稳健,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状况和存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不存在内幕交易,未发生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向控股股东借款。相关关联交易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资金被关联方占用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6.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应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合理控制经营风险。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7.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知情人登记工作,严格规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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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递流程,防范内幕信息人滥用知情权,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事件。

2020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同时加强自身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会主席:沈海涛

2020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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