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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统股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03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7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2020年5月7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 116,152,01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0.2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6股。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3.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6,152,0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000000

股。【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16,152,018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85,843,228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0年6月1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0年6月10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0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6,152,018100%69,691,210185,843,228100%
三、总股本116,152,018100%69,691,210185,843,228100%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85,843,228股摊薄计算,2019年年度,每股净

收益为0.0226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林泉西路765号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咨询联系人:郭静 姜丽丽咨询电话(传真): 0991-3325685

十、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3.《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6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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