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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得: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繁锋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0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在2021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出席、列席了公司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听取公司生产经营汇报,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针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中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1年任期内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和投票情况

(1)2021年度公司召开了12次董事会,本人全部出席。

(2)2021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2次,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1)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所列: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
121110042

注:本人在任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2)投票情况:

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对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

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任期内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会议届次发表时间独立意见名称意见类型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年1月25日关于公司补选独立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3月31日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同意
3、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4、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5、关于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6、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7、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4月7日关于控股子公司回购少数股东权益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5月7日关于政府收储公司部分土地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8月2日1、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8月10日1、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同意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8月27日《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与公司高管层进行交流,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保持沟通,及时获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同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法律知识和行业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投资决策、内部管理等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1年度,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随时关注公司董监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为优化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组成,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2021年度,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按时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会议,审议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就各提案从专业角度、客观的给予分析和发表意见,有效的履行了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

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咨询,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行业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度,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情况。同时,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培训与学习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学习,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 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年本人希望公司能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进一步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社会形象,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将继续做到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公司经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人联系方式:mengfanfeng@gffirm.com

独立董事:孟繁锋2022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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