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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得: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7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22-029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9月16日届满,为适应公司现阶段业务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现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高利民先生、高王伟先生、姚峻先生、朱文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孟繁锋先生、王玉萍女士、邵毅平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7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3名独立董事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邵毅平女士为会计专业

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高利民先生,1955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海宁市马桥砖瓦厂车间主任,海宁市马桥泡塑厂副厂长,海宁市马桥砖瓦厂厂长、嘉兴海亮皮塑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至今任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公告日,高利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1,1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6.45%。高利民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利民先生家族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32.46%;高利民先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高利民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高王伟先生,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9月在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历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1年10月19日起兼任公司副董事长。

高王伟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高利民先生之子。截止公告日,其持有公司股份124,011,6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4%。高王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高王伟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姚峻先生,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硕士, 北京大学、美国马里兰大学研修生。化纤工程师,部劳模,2007至2013年任无锡市人大代表。长期从事化学纤维生产、工艺技术研究、项目建设及企业经营管理工作。

历任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主任、总师室副主任、科技公司经理、太极助剂有限公司总经理、无锡市国棉一厂副厂长、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江苏太极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2013年8月加入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3月3日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姚峻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1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4%,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姚峻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姚峻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朱文祥先生,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副研究员,浙江省级高端人才。从事高分子材料及产业用纤维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化关键技术开发和研发管理工作。曾任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2016年8月加入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研发工程师、研究院副院长,现任公司研究院院长。

截止公告日,朱文祥先生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持有公司限制性股份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文祥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朱文祥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孟繁锋先生,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法律专业人士。历任大连三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美合资)副总经理、大连发龙工业有限公司(中日合资)总经理助理。现任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9年9月16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日,孟繁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孟繁锋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孟繁锋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王玉萍女士,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机械厂助理工程师,中日合资北京中丽化纤机械有限公司、北京中丽制机化纤工程技术公司部长、高级工程师,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秘书长、副会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发展部副主任。现兼任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特邀副理事长,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化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新材料与产业技术北京研究院顾问。现任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江苏新视界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主任/副董事长。2021年2月9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日,王玉萍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玉萍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

的情形。王玉萍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邵毅平女士,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研究生导师。历任杭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浙江财经学院教授,会计学院党总支书记,浙江财经大学教授、校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现任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浙江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21年2月9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日,邵毅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邵毅平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2)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3)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邵毅平女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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