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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22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5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观峰”)结合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当前企业资金需求状况,为了满足自身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由公司为上海观峰本次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以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担保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04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崧华路1501号2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法定代表人:杨鑫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信息科技、通讯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粮油),生产加工通讯电路板,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观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9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4487.034948.22
负债总额2258.6947.90
净资产2283.344900.32
项目2018年度2019年1-9月
营业收入413.842092.71
利润总额-217.7184.22
净利润-217.7171.98

以上2019年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海观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债务人: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担保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整;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上海观峰)和担保人(公司)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合同具体内容以各方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核查情况

2020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被担保人暨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能有效地降低公司的担保风险。

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良性发展。为上海观峰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平、对等原则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我们同意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实时关注上述被担保方的经营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此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

本次担保事项新增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本次新增审批的对外担保与累计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9,441.97万元的1.26%。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六、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签署上述担保事项有关法律文件。

公司将就此次担保事项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此特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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