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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关于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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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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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接到贵部《关于对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33号)后,会同上海宏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新材”或“公司”)对相关问题进一步认真核查,现将落实情况说明如下:

问题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69亿元,同比增长

131.12%,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0.23亿元。年报显示,你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2.27%。(

)请结合你公司经营模式、销售政策变动、结算周期等说明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并结合收入确认时点说明应收账款增长率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宏达新材目前主营业务主要分为硅橡胶及其制品的加工销售、通信设备的加工、组装、检测及销售业务等。其中硅橡胶及其制品的加工销售的公司主要为子公司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新东方)及其原子公司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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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江苏明珠);通信设备的加工、组装、检测及销售业务为2019年度新增的业务,公司本期通过投资设立的子公司上海鸿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翥)以及现金收购暨关联方交易形成的非同一控制下子公司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观峰)两家公司分别实施。

单位:万元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项目

项目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8年度/2018年12月31日备注
硅橡胶及其制品的加工销售通信设备的加工、组装、检测及销售硅橡胶及其制品的加工销售
东莞新东方营业收入49,237.7863,647.29
应收账款4,343.834,598.00
江苏明珠营业收入36,557.4244,365.44
应收账款2,701.452019年度江苏明珠及其下属公司已拍卖出售,公司年末资产负债表中江苏明珠及其下属公司相关的资产负债未被纳入
上海鸿翥营业收入24,670.702019年度新投资设立的企业
应收账款12,236.63
上海观峰营业收入2019年末以现金收购暨关联方交易的形成的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本期利润表未被纳入合并范围
应收账款290.00
营业收入合计85,795.2024,670.70108,012.73
应收账款合计4,343.8312,526.637,299.45

(1)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

宏达新材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度增长的原因系本期新增通信设备业务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

宏达新材根据客户下达的通讯设备的采购需求,签订相应的销售合同,根据销售合同组织原料采购及生产,产品完工并检测合格后办理入库,根据客户需求组织发货,客户在收到产品后进行验收并签署到货验收交接单。公司在收到到货验收交接单后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的实现。客户在签署到货交接验收单,并收到发票后按照合同约定向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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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新材结算货款。

2019年度,宏达新材通信设备实现营业收入24,670.70万元,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2,526.63万元,其中:应收江苏弘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货款余额为12,236.63万元,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应收款余额为290万元。该业务模式下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加主要系2019年12月宏达新材向江苏弘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无线通信机,销售含税额为12,236.63万元,2019年12月27日,客户签署了到货验收交接单,宏达新材根据客户签署的到货验收交接单及开具的发票确认了销售收入,因销售确认时点至资产负债表日较近尚未回款,期后已收回货款5,587.50万元。

(2)应收账款增长率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原因

商品销售以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宏达新材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宏达新材,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收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针对硅橡胶及其制品的加工销售业务具体确认时点为:出口销售,按出口订单约定时间按期供货,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并获取装箱提单后确认销售收入;国内销售,依据销售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期供货,由销售部门与客户对账,以经客户确认的提货清单为依据开具发票后确认销售收入。针对通信设备销售业务具体的确认时点为:客户在收到合同设备后进行验收并签署到货验收交接单,宏达新材在收到到货验收交接单并开具发票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宏达新材应收账款增长率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本期硅橡胶业务因销售单价的下降导致2019年度销售收入较2018年下降22,217.53万元,接近于本期新增业务通信设备销售带来的增量营业收入,导致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了2,453.17万元,增长率为2.27%。而本期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较快,主要为新增的通信设备业务销售形成,形成的原因主要为2019年12月宏达新材向江苏弘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通信设备形成应收账款12,236.63万元,因销售收入确认时点离资产负债表日较近在2019年末尚未回款造成。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了如下的审计程序:

(1)了解、评估并测试宏达新材相关销售与收款循环、采购与付款循环、生产与

仓储循环等相关内控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宏达新材相关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根据合同相关条款判断相关交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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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具有商业实质;

(3)通过全国企业信用查询平台对通信设备业务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进行了背景调查,了解并评价宏达新材与相关客户与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针对期末尚未回款以及采购预付款项金额较大的客户及供应商进行视频访谈,就宏达新材及其关联方与客户及供应商是否存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资金占用及利益输送、采购及销售业务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了沟通和确认;

(4)针对销售业务,我们获取了宏达新材客户签署的到货交接验收单,并获取了宏达新材对客户销售的物流发货信息,销售合同等;针对宏达新材供应商,我们获取了相关的采购合同、采购入库凭据等。并结合预审盘点及期末盘点情况,核实宏达新材存货变动情况,判断销售交易及采购交易的真实性;

(5)执行函证程序,向宏达新材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就销售金额、采购金额、往来余额进行函证。

在基于实施的上述审计程序后,我们认为宏达新材的应收账款大幅增加、应收账款增长率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原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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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之盖章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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