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监事变更的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新东方”)监事王仁瑜先生提交的离职书,王仁瑜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东莞新东方监事职务。
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作出东莞新东方股东决议,同意东莞新东方聘任汪芸芳女士为新任监事。东莞新东方将尽快完成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