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0-112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杨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乐美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乐美彧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152,181,090.60 | 1,078,860,758.58 | 6.8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40,715,347.62 | 706,422,773.14 | 4.85%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07,491,966.86 | 19.96% | 657,783,564.48 | -2.5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4,326,053.93 | 3,464.88% | 34,292,574.48 | 16,909.8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0,382,638.44 | 3,530.74% | 27,649,821.02 | 4,479.8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2,831,480.88 | -842.24% | -333,982,384.57 | -28.0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62 | 3,408.73% | 0.0793 | 15,76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62 | 3,408.73% | 0.0793 | 15,760.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4% | 3.43% | 4.74% | 4.7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497,560.6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27,027.8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840.88 | |
短期银行金融理财投资收益 | 4,493,554.0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682,229.98 | |
合计 | 6,642,753.46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1,91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8.23% | 122,100,000 | 122,100,000 | |||||
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98% | 43,159,343 | 0 | |||||
龚锦娣 | 境内自然人 | 1.53% | 6,601,299 | 0 | |||||
王玉 | 境内自然人 | 1.38% | 5,950,800 | 0 | |||||
朱燕梅 | 境内自然人 | 1.20% | 5,200,809 | 0 | |||||
徐建业 | 境内自然人 | 1.05% | 4,547,300 | 0 | |||||
周春林 | 境内自然人 | 1.00% | 4,305,051 | 0 | |||||
侯辉兰 | 境内自然人 | 0.76% | 3,266,400 | 0 | |||||
北京怀信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怀信信安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1% | 3,087,000 | 0 | |||||
黄春芳 | 境内自然人 | 0.56% | 2,430,0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3,159,343 | 人民币普通股 | 43,159,343 | ||||||
龚锦娣 | 6,601,299 | 人民币普通股 | 6,601,299 | ||||||
王玉 | 5,950,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50,800 | ||||||
朱燕梅 | 5,200,809 | 人民币普通股 | 5,200,809 | ||||||
徐建业 | 4,547,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547,300 |
周春林 | 4,305,051 | 人民币普通股 | 4,305,051 |
侯辉兰 | 3,266,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66,400 |
北京怀信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怀信信安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08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87,000 |
黄春芳 | 2,4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30,000 |
李山青 | 2,390,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90,8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龚锦娣、朱燕梅存在关联关系。龚锦娣为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恩伟之母、朱燕梅为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恩伟之胞妹。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专网无线通信业务稳步推进,订单数及产量呈增长趋势,出货量保持稳定增长,促进了销售收入和净利润的持续增长,实现了利润贡献。
2、公司于2019年收购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纳入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合并报表范围,造成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变动。
3、公司2019年1-9月净利润较低的主要原因之一为公司前全资子公司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经营的硅橡胶等业务存在盈利能力弱、经营风险高、行业竞争激烈以及市场开拓困难等现实情况,2019年1-9月存在较为严重的亏损。公司于2019年以公开拍卖的方式转让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自2019年底以来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因此造成报告期内业绩较上年同期变动。
主要会计项目变动说明(单位:万元) |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增减(%) | 重大变化说明 |
货币资金 | 12,674.87 | 4,323.18 | 193.18% | 主要因理财本金到期收回,导致货币资金增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28,084.00 | -100.00% | 主要因理财本金到期收回,导致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 |
预付款项 | 22,620.64 | 14,054.61 | 60.95% | 主要是为保障各类原材料供应,根据公司备料需求,增加预付款项。 |
其他应收款 | 2,326.98 | 10,900.46 | -78.65% | 主要因本期收回江苏明珠股权转让尾款,导致其他应收款减少。 |
存货 | 28,188.59 | 2,996.16 | 840.82% | 主要因本期增加原材料备货及在产品,导致存货增加。 |
短期借款 | 6,800.00 | 0.00 | 不适用 | 主要因本期增加银行借款,导致短期借款增加。 |
应付票据 | 1,248.84 | 18,148.24 | -93.12% | 主要因本期赎回理财产品,支付去年到期票据,导致应付票据减少。 |
应付账款 | 15,649.94 | 3,895.34 | 301.76% | 主要因本期专网无形通信业务规模扩大而增加的原材料备货,导致应付账款增加。 |
合同负债 | 5,158.10 | 1,478.02 | 248.99% | 主要因本期增加四季度销售订单预收账款,导致其增加。 |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减(%) | 重大变化说明 |
营业收入 | 65,778.36 | 67,515.99 | -2.57% | 本期与上期基本持平。 |
营业成本 | 55,893.11 | 60,739.02 | -7.98% | 本期与上期基本持平。 |
财务费用 | 271.13 | -127.57 | 312.54% | 主要因信息安全业务融资费用增加,导致 |
财务费用增加。 | ||||
投资收益 | 449.36 | 1,208.38 | -62.81% | 主要因理财本金到期收回,暂未购买理财;导致投资收益减少。 |
资产处置收益 | 398.24 | 8.02 | 4865.28% | 主要因本期出售母公司持有待售房产,导致资产处置收益增加。 |
净利润 | 3,429.26 | 20.16 | 16909.85% | 主要因信息安全业务业务稳步推进,订单数及产量呈增长趋势,导致净利润增加。 |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减(%) | 重大变化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398.24 | -26,090.62 | -28.01% | 主要因本期预付材料款增加,导致经营现金流出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573.75 | 24,523.57 | 40.98% | 主要因本期收到理财产品赎回额及江苏明珠股权转让尾款,导致投资现金流入增加。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76.32 | 0.00 | 不适用 | 主要因本期增加银行借款,导致短期借款现金流入增加。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351.83 | -1,479.04 | 664.68% | 主要因本期增加银行借款及银行理财产品赎回额,导致现金净额增加。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为优化资产结构,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并经2019年11月6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持有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明珠”)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或“拍卖标的”)以37,481.94万元的价格作为拍卖底价公开拍卖。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将标的股权以37,481.94万元的价格作为拍卖底价公开拍卖,因无人缴纳拍卖保证金,拍卖标的流拍;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将标的股权以资产评估价值的85%,即31,859.65万元的价格作为拍卖底价进行了第二次公开拍卖,因无人缴纳拍卖保证金,拍卖标的再次流拍;公司于2019年11月30日将标的股权以资产评估价值的70%,即26,237.36万元的价格作为拍卖底价进行了第三次公开拍卖,自然人施纪洪先生于当日参加了拍卖会并最终以26,237.36万元的价格拍得了标的股权,之后公司与施纪洪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施纪洪先生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公司支付了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对价的60%,即15,742.42万元(含已缴纳的拍卖保证金1,000万元),江苏明珠于2019年12月27日办理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截至2020年1月16日,施纪洪先生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与公司签订了《股权出质合同》,并配合公司前往当地工商部门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公司已取得当地工商部门颁发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截至2020年3月17日,施纪洪先生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了此次股权交易的尾款,金额为10,494.94万元,公司已收到转让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全部交易款项。收到款项后,公司亦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出质合同》的约定,配合施纪洪先生前往当地工商部门办理了注销质押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已全部完成。
2、2020年3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翼翔通信有限公司等共七名特定对象以4.69元/股的发行股票价格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000,000股票(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21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前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3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公司符合非公
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提案的议案》、《关于取消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提案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决定取消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议案的审议。2020年4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并经与发行对象协商一致,决定终止该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撤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形成的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决议,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20年4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决定向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瀛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两名特定对象以4.35元/股的发行股票价格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000,000股票(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15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0年6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于2020年8月6日作出回复并公告。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终止了与上海瀛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非公开发行事宜,并调整了相关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27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65,000,000股(含本数),非公开发行对象为上海鸿孜一名特定对象,特定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结合预案调整情况,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公司于2020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请做好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报告》,就告知函之相关问题作出回复。2020年9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2020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2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500万股新股。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1、关于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展情况 | 2020年01月16日 | 公告编号:2020-001,《关于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0年03月17日 | 公告编号:2020-021,《关于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已撤销) | 2020年03月09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
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 ||
2020年03月25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关于取消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等相关公告。 | |
2020年04月11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关于终止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推出新非公开发行方案暨关于非公开发行预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等相关公告。 | |
3、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 2020年04月11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关于终止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推出新非公开发行方案暨关于非公开发行预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等相关公告。 |
2020年06月30日 | 公告编号:2020-081,《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0年07月15日 | 公告编号:2020-086,《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0年08月06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 |
2020年08月11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等相关公告。 |
2020年09月09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关于请做好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报告》 |
2020年09月22日 | 公告编号:2020-104,《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0年10月14日 | 公告编号:2020-109,《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9,084 | 0 | 0 |
合计 | 29,084 | 0 | 0 |
注:委托理财发生额指在报告期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即在报告期内单日该类委托理财未到期余额合计数的最大值。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0年07月17日 | 约调研平台 | 书面问询 | 个人 | 全体投资者 | 在信息披露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提出的问题进行 | 微信中搜索“宏达新材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解答。 | ,《关于投资者接待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 |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鑫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