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对周军先生的履历及相关情况的审阅和了解,我们认为周军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周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故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周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对乐美彧先生的履历及相关情况的审阅和了解,我们认为乐美彧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乐美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故我们一致同意聘请乐美彧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对张雨人先生的履历及相关情况的审阅和了解,我们认为张雨人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雨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故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张雨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独立董事:
王华 董红曼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