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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8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81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所持全部公司股份已被冻结、轮候冻结,如届时前述股份全部被司法处置,存在可能导致上海鸿孜丧失公司控股股东地位的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于今日收到中登公司短信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鸿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上海市公安局轮候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涉及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委托日期轮候期限轮候机关原因
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87,660,000100%20.27%2021-08-2324个月上海市公安局轮候冻结
合计-87,660,000100%20.27%----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被冻结/拍占其所持占公司总
卖等数量股份比例股本比例
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87,660,00020.27%87,660,000100%20.27%
合计87,660,00020.27%87,660,000100%20.2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持有数量(股)轮候冻结数量(股)轮候机关轮候期限委托日期
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87,660,000.003,960,397.00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362021-08-06
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87,660,000.0087,660,000.00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362021-08-06
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87,660,000.0087,660,000.00上海市公安局242021-08-23

3、本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原因的说明

上海鸿孜所持有的87,660,000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首次冻结系其与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伟伦”)之间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所致。经与上海鸿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到的上述数据外,其未收到与本次及前次披露的轮候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此次与前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原因尚在与各相关方核实当中,目前尚不明确此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具体原因,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1、上海鸿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上海鸿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公司实控人杨鑫先生于2021年8月12日下午起失联,公司暂未确认杨鑫先生疑似被立案调查的实际情况,经与桂林公安方沟通,对方亦暂未就其是否已经对杨鑫先生采取强制措施一事表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杨鑫先生家属也未收到任何相关司法文书。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发展并积极联系杨鑫先生,

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依法依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海鸿孜所持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之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暂无直接影响,但鉴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22日10时至2021年9月23日10时止在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

http://sf.taobao.com,户名: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上对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鸿孜”)所持有的公司8,766万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7%)股份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如届时前述股份全部被司法处置,存在可能导致上海鸿孜丧失公司控股股东地位的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相关业务尤其是专网通信业务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4、若上海鸿孜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处置,根据上海鸿孜与杭州科立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上海鸿孜将无法继续办理剩余8,766万股公司股份的交易过户手续。届时,公司控股股东此次股份转让事项能否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5、近期公司注意到多家上市公司专网通讯业务疑似出现重大风险,其中部分上市公司就相关情况披露了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已就自身的相关业务及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于2021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子公司部分经营业务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收到并回复了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227号)、《关于对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521号)、《关于对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276号)。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冻结事项的司法程序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2、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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