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2年10月26 日,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一、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近日收到徐国兴先生关于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辞职报告,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徐国兴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
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王燕杰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王燕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
姓名 | 王燕杰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15号 中港汇2703 |
电话 | 021-64036071 |
传真 | 021-64036081*8088 |
电子邮箱 | wangyanjie@002211sh.com |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0月27日
附件:
个人简历王燕杰先生,1985年9月出生,汉族,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毕业于宁波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研究生毕业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09年8月至2020年2月,任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资金部经理;后任职于杭州千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王燕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