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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为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 Dahua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033号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 录页 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二、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6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五层519A [100071]电话:86 (10) 6827 8880 传真:86 (10) 6823 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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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033号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大为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大为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大为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033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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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大为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大为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大为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大为股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周俊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燕燕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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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039号《关于核准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3,000.00万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0.44元。截至2022年12月13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13,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075,615.98元(不含税)(根据中国结算发字【2022】35号《关于减免降低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收费的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免收注册地在深圳市等地区的发行人2022年度费用,免收费用范围包括证券登记费等,公司本期非公开验资后冲减新股发行登记费及相关印花税28,294.79元),实际募集资金306,124,384.02元。

截止2022年12月1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 00091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9,302,506.71元,其中:公司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5,310,330.04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3,992,176.6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3年6月29日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7月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2022年4月,公司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12月21日与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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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知会保荐代表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79330078801900001602308,760,000.000.00已销户
合 计308,760,000.000.00

注:上表中初时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为初时存放时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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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306,124,384.0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3,992,176.6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9,302,506.7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补充流动资金306,124,384.02306,124,384.0293,992,176.67309,302,506.71101.0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06,124,384.02306,124,384.0293,992,176.67309,302,506.71101.0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
1.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306,124,384.02306,124,384.0293,992,176.67309,302,506.71101.0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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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大于募集资金总额系利息、手续费及部分发行费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等累计形成的金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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