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6月15日上午9:00在大连市金州新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工厂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0年6月8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召集,董事叶华女士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到期,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召开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事宜。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同意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继续延长,延长时间不超过12个月。如一年期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期满前2个月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关于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李宏泽先生、王运良先生、叶华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