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0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7人,实际到会7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表决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内容详见2019年8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详见 2019年 8 月 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三、《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东华”)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7.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原授信额度6.4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在获得有关银行审批后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金融机构 | 现授信额度 (人民币亿元) | 项目 | 授信方式 | 授信期限 | 原授信额度 (人民币亿元) |
1 | 东华能源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6.3 | 综合授信 | 信用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 5.4 |
2 | 南京东华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 | 1 | 综合授信 | 担保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 1 |
合计 | 7.3 | 6.4 |
截止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除了上述新增综合授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尚在有效期内的各类综合授信额度为 252.77亿元,其中:东华能源59.18亿元,控股子公司193.59亿元。已实际使用额度143.67亿元,其中:东华能源36.67亿元,控股子公司107.00亿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额度)。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四、《关于给予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内容详见2019年8月2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内容详见2019年8月2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