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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关于建设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2-13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0-008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设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一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实现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转型和产业链延伸,为公司的产业升级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增强奠定基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在广东省茂名市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投资建设“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项目”。具体事项如下:

1、项目前期进展

因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经友好协商,公司与茂名市人民政府、广东省金辉新材料股权投资中心于2019年9月16日签署了《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详见2019年9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茂名市人民政府签署<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1)。

为切实推进协议各项约定的落实,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东华”)共同投资设立“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详见2019年11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7)。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项目实施,尚需根据实际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2、“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茂名市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

(3)项目建设内容:2 套 100 万吨/年 PDH 装置和 4 套 50 万吨/年 PP装置,并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其中公辅设施包含库区和码头。

(4)项目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3年。

(5)项目投资计划:采用 2015-2019 年 5 年均价体系,本项目报批总投资 1,661,736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540,529万元,建设期借款利息83,02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38,183万元。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费用名称估算金额(万元)占报批总投资比例
建设投资1,540,52992.71%
1固定资产投资1,375,22982.76%
2无形资产投资60,6913.65%
3其他资产投资8,7820.53%
4预备费95,8275.77%
建设期利息83,0245.00%
流动资金127,2787.66%
其中:铺底流动资金38,1832.30%
项目总投资合计1,750,831
项目报批总投资合计1,661,736100.00%
其中:增值税144,8868.72%

项目实施后年均净利润224,342万元,年均可给国家和地方上缴税金171,152万元,全部投资所得税前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20.49%,投资回收期为

6.83年(含建设期)。全部投资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6.66%,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静态)7.66 年(含建设期),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采用2017-2019年3年均价体系,项目实施后年均净利润241,801万元,年均可给国家和地方上缴税金183,942万元,全部投资所得税前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21.50%,投资回收期为6.65年(含建设期)。全部投资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17.50%,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静态)7.47(含建设期),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两套价格体系下,所得税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均高于基准折现率

10%,项目经济上具备可行性。且本项目原料丙烷市场供应充足,来源可靠;经济效益显著,社会和环保效益明显。

目前,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项目的安全评估均已通过;首批的181亩土地已完成招拍挂流程;整体正在按照既定进度顺利推进。

二、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投资公司名称: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日

3、法定代表人:吴银龙

4、注册地址:广东省茂名市滨海新区博贺湾大道保利海湾城中宇花园6号603之一房间

5、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6、经营范围:基础化工原料、精细化学品、化工新材料的科技研发;聚丙烯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公司拥有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控股权,其中,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占比75%;东华能源(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占比25%。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存在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1、茂名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是我国重要的石油制品生产和出口基地,被誉为“南方油城”。茂名市未来的发展方向主要集中于新材料开发,新能源汽车和氢能利用三大领域进行,可结合公司丙烷脱氢下游的聚丙烯和副产的大量优质氢气,在氢气应用和高端复合新材料的领域寻求突破和主体的支撑,形成全产业链。公司的产业方向和茂名市的发展方向完全一致。

从上世纪末开始,我国聚丙烯产品结构逐步向国际消费结构靠拢。在编织制品市场上,国产料占主导地位,进口料生产的塑料编织袋大多用于出口,只有少量内销。尽管该领域的绝对消费数量很大,但是占聚丙烯总消费量的比例却在逐年减少,大型、重型化以及高强度、抗静电、耐老化等包装袋将是今后编织制品的总体发展趋势。

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项目聚丙烯产品方案的选择正是顺应了这个市场需求的趋势。该项目产品可用来生产汽车部件、电线、电缆绝缘及护套、密封条、高档防水卷材等。自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成立以来,一直在中国进行石化产品市场的调查、分析,同时评估筛选中国市场容量大、

发展空间大、投资回报率较高的石化项目作为公司的投资方向。

2、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出资设立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充分顺应世界能源利用从“重石油、重化工”向“轻石油、轻化工”时代发展的趋势,投资建设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撬动新能源及新材料下游产业链,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最终与茂名市共同建成国际领先的世界级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区。项目分为启动项目和规划项目,其中启动项目全部建成后,将年产 400万吨/年丙烯、300万吨/年聚丙烯、100万吨/年乙烯、聚乙烯(规模待定)、10万吨/年丁二烯和20万吨/年氢气;规划项目将利用启动项目富余乙烯、丙烯、丁二烯、氢气共同引进全球其他行业龙头在茂名发展高端新材料产品。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5000亩,上述启动项目的建设与实施初步估算需土地3800亩,最终以实际需求为准。

3、公司秉承绿色、环保、低碳的发展理念,立足于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两大重要的聚丙烯新材料市场(占全国市场的70%以上)和氢能源应用市场,以聚丙烯高端复合新材料和氢能源为发展方向,积极打造宁波和茂名两大重要新材料和氢能源生产基地,为中国的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升级提供核心基础原料。

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扎根珠三角,在茂名市布局打造全球最大、成本最低、品种齐全、有定价权的聚丙烯生产基地,同时推进多种催化剂的研发,未来将成为全球具有影响力的聚烯烃材料供应商。

4、上述项目有利于公司资产综合优势的充分发挥,促进公司业绩稳定增长、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由全球最大的烷烃资源综合商社向全球领先的绿色化工生产商和优质氢能源供应商成功转型;将产业链逐步下延到氢能源产业和以聚丙烯为原料的新材料产业,成为以新能源、新材料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践行者。

5、茂名市滨海新区具备良好的码头和岸线资源,具备建设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的条件,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茂名石化产业基地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已分别在张家港和宁波建设两期烷烃资源项目,并顺利实现按期投产,现拥有一批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为东华能源(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项目的顺利建设、投产、运营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风险因素

项目风险主要包括工艺装置风险、系统工程风险,以及投资风险等方面。

1、工艺装置风险。丙烷脱氢技术虽在国内外已经有多套装置运行,而 UOP 最

新的NG PDH工艺技术,是流化床工艺,也是首次工业化应用,存在一定的工艺技术风险。丙烷脱氢装置是大型化工装置。工艺新、技术复杂、设备种类和数量多。除去少数专利商指定的设备需从国外引进外,大部分设备可在国内制造。脱氢产物压缩机,由于处理量较大,属于装置的核心设备,国内尚没有同类规模装置的运行经验,存在设备技术风险。

2、系统工程风险。(1)蒸汽供应方面。前期全厂蒸汽自给,由热动力站 2 台

150t/h 燃气蒸汽锅炉提供。若锅炉设备发生故障,将无法正常进行开车或正常生产,造成开车无法进行,开车延期。若锅炉发生故障,导致正常运行时所需蒸汽量不足,造成部分装置无法运行。另外,1.3MPaG蒸汽与0.45MPaG蒸汽通过减温减压器由 4.0MPaG 蒸汽主管供给,若减温减压器故障,蒸汽压力或温度将产生波动难以调整,造成部分装置不能正常运行。(2)给排水方面。园区生活、生产给水系统可为本项目供水能力和时间、接管能力和接管时间均尚未明确等。

(3)供电方面。本项目厂区内拟新建一座220kV总变电站(220kV东华站),初定其220kV电源分别引自220kV菠萝园站和220kV楼阁堂站(在建,计划2021年投产),距220kV菠萝园站约15公里,距220kV楼阁堂站约25公里,目前业主还未与当地电力部门签署供电协议,在建的220kV楼阁堂站最终投产时间能否满足本项目工期的需求还需最终落实。

3、投资风险。(1)投资方面。本项目到最后建设实施可能要经过相当一段时间,虽然从理论上来说设备材料价格在持续高位后必然有一个回落的过程,但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以及项目的进度充满变数,使项目投资估算的不确定程度增加。(2)融资方面。主要包括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外汇风险涉及到东道国通货的自由兑换、经营收益的自由汇出以及汇率波动所造成的货币贬值问题。利率风险是指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利率变动直接或间接地造成项目价值降低或收益受到损失。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1)为提高决策效率,加快项目推进速度,董事会同意对“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进行授权,授权其决定与本次项目有关的审批、建设、投资和实施等事项,该项授权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项目投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项目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存在关联交易。

(4)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公告项目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2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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