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9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华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28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位董事。第五届第十六次董事会于2020年9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7人,实际到会7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东华”)、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材料”)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12.8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原授信额度为6.00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在获得有关银行审批后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金融机构 | 现授信额度 (人民币亿元) | 项目 | 授信方式 | 授信期限 | 原授信额度 (人民币亿元) |
1 | 东华能源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 4 | 综合授信 | 信用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 0 |
2 | 东华能源 |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5 | 综合授信 | 信用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 3 |
3 | 南京东华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 | 2 | 综合授信 | 担保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 2 |
4 | 宁波新材料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1.8 | 综合授信 | 担保 | 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 1 |
合计 | 12.8 | 6 |
截止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除上述新增综合授信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尚在有效期内的各类综合授信额度为277.05亿元,其中:东
华能源62.35亿元,控股子公司214.70亿元。已实际使用额度154.89亿元,其中:东华能源31.98亿元,控股子公司122.91亿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额度)。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给予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为子公司南京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内容详见2020年9月1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三、《关于给予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1.8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内容详见2020年9月1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四、《关于公司申请大商所交割仓库资质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就公司张家港液化石油气(以下简称“LPG”)库区,向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申请LPG指
定交割仓库资质。本次申请有助于提高公司公信力和客户信任度,促进LPG仓储业务开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申请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最终的LPG交割仓库指定单位须以大商所的审核结果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聘任王舒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表决同意:聘任王舒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六、《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2020年9月1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9日
附:简历
王舒阳,女,1993年6月24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国家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和证券从业人员资格。
王舒阳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王舒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舒阳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王舒阳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王舒阳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徐庄软件园紫气路1号;
联系电话:025-86819806;
传真:025-86771021;
邮箱:wangshuyang@chinadh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