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21-002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2月9日,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公司于2021年2月4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以及提交审议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在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表现的基础上,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故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等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3、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5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1666.67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66%;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
1000.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
办理回购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数量、方式等;
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5、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及处置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即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2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