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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力士: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9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20-064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琼瑛女士主持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余渚工业园区)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249,227,24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162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9,007,9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1321%。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9,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01%。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9,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01%。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249,21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反对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0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824%;反对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7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249,196,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8%;反对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8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921%;反对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0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249,196,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8%;反对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8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921%;反对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0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249,196,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8%;反对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8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921%;反对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0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249,196,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8%;反对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8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921%;反对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623%;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6%。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管理规定>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249,196,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8%;反对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8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921%;反对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623%;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6%。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249,196,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8%;反对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377%;反对3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62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橡胶传动带智能化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249,21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反对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0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824%;反对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7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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