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三力士: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30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了解,现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何磊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品质和管理能力。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何磊先生的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何磊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

独立董事:沙建尧 沈梦晖 罗勇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