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占用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2020年 期初余额 | 2020年度 新增占用金额 | 2020年度 偿还总金额 | 2020年期末余额 | 2021年4月27日 余额 |
吴琼瑛 | 2018年10月25日至 2020年5月27日 | 归还股权质押借款 | 25,748.75 (注1) | 0.00 | 26,141.05 (注2) | 0.00 | 0.00 |
当年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不适用 |
注1:吴琼瑛2020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25,748.75万元中包含24,642.80万元本金及计提的1,105.95万元利息。注2:吴琼瑛2020年度偿还的总金额26,141.05万元中包括包括2020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25,748.75万元和2020年计提的392.30万元利息。
二、审计机构的专项审核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清偿情况表所载信息与审计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并对此出具了《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报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