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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迅: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万达)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万达)各位股东、董事:

大家好!本人作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公司2019年度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19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董事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视频)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董事会4400
股东大会2100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9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发表独立意见的董事会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12019年0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2019年04月27日第四届董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同意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2019年0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42019年0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19年0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62019年0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同意
72019年0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82019年0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92019年07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102019年08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112019年08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同意
122019年08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办理资产抵押贷款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 召集、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2019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办理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2019年度,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任职期间内,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讨论信息披露工作,确保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对经营管理的核查与监督。任职期间内,本人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的各个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任职期间内,本人主动认真学习了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通过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前往公司实地进行现场考察并听取报告,加深对公司主要业务运行情况的了解,在考察过程中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了相关意见。在日常工作中,本人不断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等保持密切沟通与联系,及时掌握公司运营状态,高度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了解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六、 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 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郭万达电子邮箱:guowd@cdi.org.cn2020年度,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非常感谢全体股东一直以来对我的信任,同时,也非常感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一直以来对我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郭万达2020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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