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亚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22年8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2年年8月1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2年
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