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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兴包装: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陈守德)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1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守德)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作为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的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本人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等相关会议,认真阅读会议文件和相关材料,以谨慎的态度和勤勉的原则,研讨和审议了各项议案,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董事会召开次数10
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800

(二)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1次股东大会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均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切实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董事

会决策过程中,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一起积极与其他董事、监事交流,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就公司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计政策变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为董事会做出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2020年3月18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继续展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事项已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同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持有人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二)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对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合兴包装的独立董事,我们通过仔细阅读公司

提供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过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目前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且能够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对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落实,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仅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就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一事提供了保证担保,以上担保以及相关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并严格按以上制度执行,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3)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对公司续聘 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相关意见情况如下: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了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认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和制度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在与公司的合作中,均能够信守承诺,派出专业的队伍参与公司的审计工作,体现了其事务所丰富行业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我司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同意续聘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相匹配,同时,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于2019年9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及2017年7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2020年7月9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继续运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有利于发挥公司资金成本效率,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时间计划作出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三、日常工作及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参加相关会议的机会或专门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通过电话和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对本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持续监督,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认真了解相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积极参与公司相关日常工作。充分发挥了上述委员会的作用。

2020年,本人出席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未经审计)的议案》、《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审部2020年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等。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同时,本人也通过电话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积极督促公司内控工作机构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2、针对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核公司提交的材料,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让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持续深入学习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今年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努力加强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执业水平,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20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七、联系方式

为方便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的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sdchen@xmu.edu.cn

2020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本人将更加勤勉、审慎履行职责,加强沟通,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进一步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美与优化,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

陈守德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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