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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赵旭东)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赵旭东)

本人作为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进行了必要的核实,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通过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真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就2023年度主要工作述职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履历如下:赵旭东,1959年9月出生,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赵旭东为国内著名民商法学家,具有丰富的公司法、合同法等领域研究及实践经验,曾任同仁堂集团等公司外部董事、方正证券独立董事和中信国安独立董事。2020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2、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不存在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况。

截止目前,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 年度主要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勤勉尽责,悉数出席了应出席的全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也未出现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会5次,本人均按规定全部现场出席了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4次,本人均按照规定全部出席股东大会4次。

本人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提出了部分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5股东大会召开次数4
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亲自出席次数
5004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依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组织并主持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审议关于提名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结合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构成以及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在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一个月,向董事会提出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议和相关材料,报告期内完成了第六届董事会换届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工作。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22

三、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本人持续通过现场调研及听取汇报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现场办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了解人工智能行业动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公司在行业变革的环境下,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提供履职保障和决策依据。现场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参加考察调研、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等方面工作。

2023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总共16日,未少于15日。通过不定期走访,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调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人工智能行业发展及讯飞大模型研发进展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熟悉公司在产品研发、业务发展、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情况,并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给予相应建议和意见。

2、调研公司重大活动

2023年1月,本人在科大讯飞北京分公司参加公司年会,听取总裁、董事长关于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以及2023年度经营管理目标与计划、年度战略发展方向及业务重点情况;2023年4月,本人前往科大讯飞泾县研发中心考察公司重点项目,了解讯飞认知大模型闭门攻关情况、讯飞输入法研发迭代情况;为深入了解公司重大战略计划进展情况,本人分别于2023年5月6日、6月9日、8月15日、10月24日在北京分公司参加了公司组织的讯飞星火认知大模型发布会,现场体验了星火大模型在长文本生成、语言理解、逻辑推理能力等方面的最新进展以及在各行各业的落地进展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座谈交流,提出相

应的意见建议。报告期内,本人还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了解人工智能行业竞争动态和公司经营信息,为在行业变革、市场波动、竞争加剧的环境下,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提供履职保障和决策依据。

3、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调查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的运转有效性,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工作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了解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情况。同时,密切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关于公司的重大报道,重视关注一些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积极参与公司相关会议并听取经营层及相关人员的工作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主动向公司管理层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得到管理层及时、详细的答复和说明。

四、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高管薪酬、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解除限售、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事项
2023年1月16日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2023年4月19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专项核查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未来十二个月为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
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8月10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修订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2023年11月29日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
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作为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针对上述董事会相关决策事项,重点关注是否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也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对公司高管聘任、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高管薪酬、股权激励等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重点关注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的选聘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选举和聘任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2023年度,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决策和披露。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之前,公司向本人提交了公司关联交易有关的详尽资料和议案,本人真审阅和审议了所提供的议案和资料,并发表了事前认可及意见。

3、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3年度,对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资金占用情况,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地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或信息披露的所有担保事项的必要性、合法性进行了严格审查,对担保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格和胜任能力,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本人重点关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并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下一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聘任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合规。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年度,本人重点关注公司董、监、高激励约束机制,以期有效地调动董、监、高等人员的工作激情,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按照相关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确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促使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人工智能重大战略发展机遇及社会经济环境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有关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的议案。修订后的考核指标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经调整后的业绩指标更有利于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能将员工利益、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长期持续发展;本次修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强化学习交流,持续提高履职能力

一方面,强化上市公司行业素养:如何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以及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中保持决策的前瞻性,是做好科大讯飞独立董事的一项挑战。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必须依赖于对行业趋势的深入洞察和对新兴技术的理解。为此,我积极与行业专家保持定期交流,以获得及时的知识更新,以及专业的视角和见解,从而确保我的监督职能既独立又具有前瞻性。

另一方面,及时拥抱和把握监管规则变化:报告期内,本人系统学习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履职能力。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本人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主办的第138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进一步强化独立董事履职规范,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及独立董事财务监督决策职能等相关内容。同时,忠实独立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发展和股东权益的保护作出贡献。

2、监督公司治理和董事会运作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会议,对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独立专业的审核,切实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出具了客观公正的意见;通过董事会不定期发送的监管新规、履职注意事项和资本市场分析等,及时获取公司内部的主要经营管理信息及外部资讯,同时积极关注公司所处的行业动态,收集相关信息,并发挥本人专长,为公司未来发展及规划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3、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4、保持独立专业审视年报编制

2023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层、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公司财务和业务状况进行充分有效沟通,认真听取公司审计工作的安排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计划,对定期报告、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和计划提出建议,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具体情况,促进定期报告更加规范。在2023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23年企业经营情况、财务决算等内容汇报,通过实地考察和仔细审阅相关材料,向年审注册会计师了解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重点事项,重视解决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进行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和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中的监督作用,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情况。

5、为公司健康发展提出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独立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发展和股东权益的保护提供客观建议。例如,2023年4月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建议:鉴于公司早期投资的寒武纪、三人行等企业已获得显著收益,且相关企业已上市,建议公司根据阶段性投

资回报情况继续择机处置上述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于公司自身具备良好发展潜能的业务和战略方向,从而避免上述企业股价波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并促进公司全局资源协同共享,推动公司战略目标落地和相关业务发展。

六、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的便利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报告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权过程中,公司指定了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专员等专门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多种实时沟通方式,确保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当本人对相关事项咨询时,公司均能在第一时间内反馈有效信息。总之,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有效保障和有力支持。

七、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八、联系方式

E-mail:xudong501@vip.sina.com

独立董事:赵旭东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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