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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信息:关于出租办公用房、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9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租办公用房、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位

于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1009号启明科技园B栋的部分房屋和设备出租给公司关联企业一汽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一汽出行”)。本次租赁期限暂定为5年(自2024年4月起至2029年4月止),租赁房产面积约为3,250平方米,房产用途为办公,租金为225.39元/年。设备用途为办公,设备租金一次性支付148.8万元。

2、本次交易对方一汽出行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办公用房、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邓为工、閤华东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以专门会议的形式进行了事先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础信息

公司名称:一汽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DRHD1P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6622号)

法定代表人 周治平注册资本:510,000万(元)成立日期:2018年7月25日股东结构: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2、主营业务

信息技术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汽车销售;汽车租赁;二手车经纪;文化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兼零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品牌策划、推广;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劳务服务;公路旅客运输等。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一汽出行收入15.65亿元;利润517万元,前述数据均未经审计。

4、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对方一汽出行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经核查,一汽出行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合同的交易标的为位于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1009号启明科技园B栋的部分房屋和设备,实际租赁面积约为3,250平方米。公司为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所有人,产权清晰,上述租出房产和设备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可能对本次交易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是在参照出租房屋所在地及周边地区的同类物业出租价格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协商确定,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租方(甲方):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承租方(乙方):一汽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3、租赁房屋、设备情况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坐落于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1009号启明科技园B栋,面积3,250平方米。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设备如会议平板一体机等设备117个。

4、厂房租赁用途:办公

5、租金、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

(1)房屋年租金为2,253,875元(不含税,税率5%),合同签订后的一个月内支付首年租金人民币2,253,875元(不含税,税率5%)

(2)设施设备租金一次性支付148.8万元。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也不存在债务重组等情况,公司不会与关联人因本次关联交易产生同业竞争。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租赁冗余办公场地,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租金收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告披露的租赁事项外,公司与一汽出行已发生日常关联销售金额5.50万元。

九、与该关联人预计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全年,公司预计与一汽出行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小于300万元。

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向一汽出行出租办公场地与设备系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相关费用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因此,我们对前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十一、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出租办公用房及

设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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