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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牌集团: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7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2018年4月2日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期限为两年的15亿元现金管理额度即将到期,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情况下,合并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该18亿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具体操作。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投资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期限

本次批准合并使用的最高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根据公司资金的安排和闲置情况择机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不超过1年。

3、投资额度

合并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不应超过本次批准的额度。

4、投资方式

公司此次使用自有资金仅限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中规定“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投资品种,风险低。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具体操作。

二、投资风险及防范

公司投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加强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由专人负责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公司采取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本金的基础上能获得一定收益,较银行存款更具优势,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8年4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截至2020年3月2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累计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442,000万元,已到期产品取得收益2,814.25万元,尚有148,000万元产品未到期。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水平。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合并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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