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厦调查字20201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