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2日书面通知了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惠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2021年半年报告摘要刊载于2021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于2021年8月28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