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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股份: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9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终审裁定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13,926.60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前期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上述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了部分坏账损失,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需结合案件执行情况而确定,最终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案件一:

1、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申请人”)全资子公司湖南安妮特种涂布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安妮”)就与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天意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意影视”)的合同纠纷于2021年3月14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

2、2022年3月,湖南安妮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2021)京仲裁字4298号】,裁决天意影视向湖南安妮支付电视剧《决胜法庭》买断费用6,407.60万元;违约金85.14万元,以及仲裁费用48.15万元,合计6,540.89万元。

3、2022年6月17日,公司收到天意影视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天意影视请求撤销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1)京仲

裁字第4298号仲裁裁决书,且该案件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案件二:

1、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安妮就与天意影视全资子公司霍尔果斯向日葵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向日葵影视”)的合同纠纷于2021年3月14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

2、2022年3月,湖南安妮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2021)京仲裁字4297号】,裁决向日葵影视向湖南安妮支付电视剧《一步登天》买断费用7,225.00万元;违约金109.28万元,以及仲裁费用51.43万元,合计7,385.71万元。

3、2022年6月20日,公司收到向日葵影视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向日葵影视请求撤销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1)京仲裁字第4297号仲裁裁决书,且该案件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16日、2022年3月3日和2022年6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二、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

2022年7月28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京04民特391号和(2022)京04民特392号,裁定结果为驳回天意影视和向日葵影视的申请,申请费分别由申请人天意影视和向日葵影视负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存在小额诉讼事项,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的影响

公司前期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上述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了部分坏账损失,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需结合案件执行情况而确定,最终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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