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6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傅利泉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授予日为2020年6月4日,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3,391,480股,授予价格为7.467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告。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