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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邦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0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5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以专人送出或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2月9日上午10:00在公司1号办公楼一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8人(董事曲胜利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黄小平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黄小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董事黄小平先生、曲胜利先生、周政华先生、张建华先生、张齐斌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详见2019年12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黄小平先生、曲胜利先生、周政华先生、张建华先生、张齐斌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详见2019年12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章程修正案》见附件,公司最新《公司章程》详见2019年12月1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详见2019年12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定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60)详见2019年12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12月10日

附件:

章程修正案

由于业务需要,需增加公司的经营范围(具体内容以工商行政部门的批准为准),并对公司的《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章程内容:

第十三条 金银冶炼;电解铜、阴极铜、铅锭、有色金属、稀贵金属及其制品的生产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禁止类项目);为企业内部金属冶炼配套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许可内容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为准);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三氧化二砷、硫酸、二氧化硫、氧[液化的]、氩[液化的]、氮[液化的]、氧[压缩的]、盐酸-3,3’-二氯联苯胺(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化肥的销售;乙硫氨酯、巯基乙酸钠生产、销售;铁粉加工(不含开采);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未经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许可,不得从事相关运输经营活动);矿用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的制造、加工;电器修理;机动车维修;以下由各分公司凭分公司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生产经营:金矿采选,硫铁矿开采,成品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修改为:

第十三条 金银冶炼;电解铜、阴极铜、铅锭、有色金属、稀贵金属及其制品的生产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禁止类项目);为企业内部金属冶炼配套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许可内容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为准);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三氧化二砷、硫酸、二氧化硫、氧[液化的]、氩[液化的]、氮[液化的]、氧[压缩的]、盐酸-3,3’-二氯联苯胺(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化肥的销售;乙硫氨酯、巯基乙酸钠生产、销售;铁粉加工(不含开采);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未经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许可,不得从事相关运输经营活动);矿用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的制造、加工;电器修理;机动车维修;以下由各分公司凭分公司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生产经营:金矿采选,硫铁矿开采,成品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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