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持股5%以上股东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王信恩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集团”)的通知,获悉恒邦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数(万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恒邦集团 | 否 | 1,266 | 2019年3月14日 | 2020年11月26日 |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 | 17.03% |
恒邦集团 | 否 | 800 | 2019年3月14日 | 2020年11月26日 |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 | 10.76%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恒邦集团共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7,434.67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48%。其中,已累计质押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3,330万股,占所持有公司股份数的比例为44.7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0%。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关于股票解除质押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