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4号)核准,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了237,614,4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2020年11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10,400,000股增至1,148,014,400股。本次发行导致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信恩、王家好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 | ||||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628号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王信恩 | ||||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 | ||||
信息披露义务人3 | 王家好 | ||||
住所 |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11月30日 | ||||
股票简称 | 恒邦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237 |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A股、B股等) | 增持股份(万股) | 增持比例(%) | |||
A股 | - | 被动稀释 2.50% | |||
合 计 | - | 被动稀释 2.5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后总股本增加237,614,400股,导致恒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变动超过 |
1%。)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其他 □(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0,994.9006 | 12.08 | 10,994.9006 | 9.5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994.9006 | 12.08 | 10,994.9006 | 9.5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00 | 0.00 | 0.0000 | 0.0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本公告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