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且已到期及新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晓奇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706,8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2019年9月3日,李晓奇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大股东在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2019年9月3日,公司收到李晓奇女士的关于减持进展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李晓奇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年6月12日 | 10.32 | 4,686,700 | 0.88% |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 | 减持后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李晓奇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9,078,573 | 9.17% | 17,624,700 | 3.29% |
除上述2019年6月12日李晓奇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4,686,700股公司股份外,2019年8月16日,李晓奇女士与其配偶司徒民景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晓奇女士将持有的公司股份26,767,1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协议转让给司徒民景先生。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2019年8月17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截至2019年9月3日,李晓奇女士与其配偶司徒民景先生协议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李晓奇女士的减持进展情况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减持承诺和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督促李晓奇女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