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1月7日,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39号)。
公司对《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报告书修订、补充和完善的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对报告书中本次交易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审批风险等部分进行了文字修订,同时对需要更新的部分进行了相应修订。前述修订已在报告书中以楷体加粗。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九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