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5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639,457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4.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8,431,990.7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934,692.7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7,497,298.0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2001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9)。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606103107 |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213223195261100001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 338150100100050074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3010122001499413 | |
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竹市支行 | 2220500104000377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 8111001013800418638 | |
江西万弘高新技术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行 | 194739508959 |
材料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8115701012300137976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合计人民币0元。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注销后公司及子公司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