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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华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3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5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

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王天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董事会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集团”)出具的提名函,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盛屯集团提名周祎先生、方轶先生、邓伟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拟选举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盛屯集团出具的提名函,盛屯集团提名周毅女士、何晓先生、马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毅女士和何晓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周毅女士和何晓先生均已出具书面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议案一和议案二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6月15日(周一)下午14:30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祎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重庆大学工学学士,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处工程师、深圳雄震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深圳市鹏科兴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市瑞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市沃联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4月-2017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兼任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周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方轶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国际经济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曾任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员,北京市商周文化有限公司副经理,TCL集团金能电池有限公司采购部长,德赛集团德赛电池有限公司商务部经理,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计划主管、采购部经理、采购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兼任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四川盛威致远锂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方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轶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邓伟军先生,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经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邓伟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邓伟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凯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学博士。2015年4月参加工作。历任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团队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现任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团队副总裁。

李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凯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毅女士,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广州钢铁集团公司财务部财务人员;深圳市博商税务咨询公司业务经理;深圳市正大永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商博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业务部经理;深圳市爱久一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永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所长。周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毅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周毅女士目前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何晓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执业律师。曾任深圳市南山区法院书记员、审判员、商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长。现任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深圳分所执行主任;深圳前海鼎颂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何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晓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何晓先生目前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马涛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海南赛格信托投资公司业务经理;君安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国泰君安证券企业融资部业务董事、收购兼并部执行董事;国海证券收购兼并总部副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朴远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海氏海诺乳胶(青岛)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衡益特陶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马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马涛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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