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李晓奇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公司股东李晓奇女士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284,7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2021年11月25日,李晓奇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相关股东在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2021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李晓奇女士关于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李晓奇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8月26日 | 50.02 | 23,700 | 0.0027% |
李晓奇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8月27日 | 54.20 | 540,000 | 0.0624% |
合计 | 563,700 | 0.0651% |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 | 减持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李晓奇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941,300 | 2.6543% | 22,377,600 | 2.586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李晓奇女士的减持进展情况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减持承诺和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督促李晓奇女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